很多人一听说毕业证丢失后不能补办就慌了,有些学校信息发生了改变的更是崩溃,比如换了校长,学校更改了名字,和其他学校合并等等。其实都不用太担心,以下都有相关的解决方案。
毕业证丢失不能补办原件怎么办?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)第三十九条规定:“毕业、结业、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,经本人申请,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。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。”
所以毕业证丢失去学校开一份毕业证明书就可以了,以下为具体流程(供参考):
1、到当地省(市)级以上的报刊刊登遗失证明,须写明姓名、专业、毕业证书号、毕业院校、毕业年份等内容
2、携带一寸彩色照片一张,持刊登的刊物去毕业学校教务处,填写毕业证明办理申请表。
3、申请表一般要学工部、财务处、档案馆核实并签字盖章。一般15天后即可获得补发的毕业证明书。
一定要本人去学校办理吗?
毕业生本人不能亲自到学校办理证明书的,可书面授权他人代办。代办人须持毕业生签名的授权书原件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、正反面复印件及补办证明书所需材料到学校办理。
学校名称发生改变,合并或者停办了怎么办?
原学校已合并的,由现学校为毕业生办理学历证明书;学校已停办的,由负责验印的教育行政部门依据保存的毕业生验印名册等资料,为毕业生出具学历证明。